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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20条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5日 来源: 作者:

1. 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 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 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烯可烯材料。

4. 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网占或埋压。

5.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 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 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 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 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物品。

11. 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 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 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 不能超负荷用电。

15. 发一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 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品告诉消防人员。

17.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 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襄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物衣覆盖压灭火苗。

20.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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