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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银行转账汇款常见的“十二大骗术”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0日 来源: 作者:

涉及银行转账汇款常见的“十二大骗术”

2014-06-10骗术一:“安全账户”类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电话联系受害人,谎称其账户涉嫌洗钱、诈骗、贩毒等犯罪,某地公检法机关将与受害人联系(或要求受害人与某地公检法联系),随后,其它同伙冒充某地公检法人员以各种理由威胁恐吓受害人,要求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骗术二:“冒充熟人”类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冒充其亲朋好友,谎称因嫖娼、闹事被公安机关抓获,要缴罚款、保证金等向受害人借钱;或谎称因交通事故、突然生病等各种理由向受害人借钱,诱骗受害人向其指定账户汇钱。

骗术三:“邮包藏毒”类诈骗。犯罪分子给受害人打电话,谎称在受害人的邮包发现毒品,要求其与公安机关联并告知联系电话。当受害人联系后,对方又编造各种理由。使受害人相信其身份或银行卡信息已泄漏,进而以银行卡解冻、设置防火墙等名义诱骗受害人将存款汇入其指定的账户。

骗术四:“购车退税”类诈骗。犯罪分子以税务局、财政局或者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名义,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受害人,告知其购买的汽车、摩托车等可以退税,让受害人按照提示在ATM机上操作,从而转走受害人银行卡存款。

骗术五:“社保补助”类诈骗。犯罪分子自称是社保中心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受害人,告知其有一笔社保补助金可以领取,要求受害人到ATM机上,按照对方提示进行操作,从而转走受害人银行卡存款。

骗术六:“住房补贴”类诈骗。犯罪分子自称房管部门的,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受害人,告知其有一笔住房补贴要打到其账户上(犯罪分子甚至能说出受害人的购房情况),要求受害人到ATM机上按照对方提示操作,从而转走受害人银行卡存款。

骗术七:“各种中奖”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甚至网络等方式谎称受害人中得大奖(有的要求受害人提供个人信息),尔后易以官方名义通知受害人,并以交税、代办费等诸多理由,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

骗术八:“各种贷款”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短信或网络方式发布免担保贷款信息,当受害人与对方联系后,对方会以交纳年利息、保证金、手续费、税款、代办费等借口,诱骗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上汇款。

骗术九:“网银升级”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告知客户U盾或者电子口令卡升级或过期,并告知虚假升级更新网址,要求客户进行更新维护,当客户按短信提供网址登录操作升级,输入公司的用户名和密码后,其账户上的钱即被转走。

骗术十:“盗用QQ”类诈骗。犯罪分子事先盗用他人QQ号码,后通过QQ与其亲朋好友聊天,并要求受害人帮助汇款,受害人误以为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未经其他方式核实即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汇款,从而上当受骗。

骗术十一:“扫微信二维码”类诈骗。犯罪分子在网店“销售低价货”时给受害人发一个二维码,称扫描后可获赠“运费险”等。诱骗受害人扫下二维码后,登录钓鱼网站输入淘宝密码、支付密码及手机验证码等。获取受害人信息后登录买家淘宝账号替买家“确认收货”,将受害人支付宝账号上的钱转走。

骗术十二:“办理大额度信用卡”类诈骗。犯罪分子以帮助受害人办理大额度信用卡为由,要求受害人到银行开卡,存入几万至十几万的现金作为财力证明,开卡时留犯罪分子手机号码,并索要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在支付宝上以受害人名义修改支付宝绑定银行卡,通过支付宝或余额宝将受害人卡上资金转走。

防范四强

1、 不要轻易相信:既不要相信陌生人的各种恐吓,也不要轻信“天上可能掉下馅饼”。

2、 不要轻易转账:切勿对陌生人转账,对冒充熟人或通过QQ聊天借钱时,转账前一定要核查核对。

3、 不要轻易泄露:对个人及银行卡等信息注意保密,不要轻易泄露。

4、 在ATM机上操作应谨慎,尤其是不要按照陌生人的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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