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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11.9”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7日 来源: 作者:

关于举办“11.9”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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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消防部门“11.9”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部署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举办“11.9”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党政办、学工部(处)、宣传部、保卫处、校团委、后勤处、后勤集团、各学院

二、活动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2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营造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氛围

保卫处在校园内悬挂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主题横幅,各单位通过横幅、广播、报刊网络、图片展、板报、宣传单等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消防有关法律、法规,火灾典型案例,防火、灭火,火场逃生等消防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氛围。

2、开展重点人群消防技能培训,提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对保卫人员、学生公寓管理员、物业公司楼栋值班人员、学生安全员等消防安全重点人群进行消防技能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于现场开展灭火演练活动。

3、开展消防安全讲座和观影活动,提升师生员工消防意识

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通过组织收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或联系湖南省消防协会邀请消防专家举办消防安全专题讲座(联系人:夏燕,电话:84443119,手机:13467658565),开展一次覆盖全体教职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本单位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4、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根据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天心区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月期间,辖地公安消防部门、街道、社区等政府机构将派驻消防专业人员进入金盆岭校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宿舍、进千家万户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消防安全教育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5、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管理,加强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扎实开展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的大排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月的组织工作,切实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2、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认真做好总结,并将活动计划、照片、总结等相关材料于12月10日前交保卫处消防与交通安全科,地址:二办A109,联系电话:85258119,电子版请发至邮箱1243816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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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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