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决定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23-2024学年21个示范工程立项建设单位(1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34位先锋工程培养人选(“双带头人”标兵10人、党务工作示范岗10人、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14人)、6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单位。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其中,“标杆院系”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进行自查总结。
(二)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体制机制、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硬件设施,创建思路、建设措施,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总结落实情况。
(三)辐射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典型经验凝练、宣传平台建设及影响力、成果资料汇编等方面进行总结。
三、验收步骤
(一)对标自查。各建设单位填写验收申请书(附件2),先锋工程培养人选填写验收申请表(附件3),二级党组织对建设、培养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填写《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4)、《先锋工程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5),于6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cslgzzb@csust.edu.cn。
(二)审查验收。立项的20个样板党支部进行现场答辩验收,立项的其他示范工程建设单位和先锋工程培养人选进行书面汇报验收。组织部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确定验收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验收标准和要求,确保验收质量和进度,并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
(二)严把质量,真验实收。通过验收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加强整改,经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取消所在单位两年内申报党建“双创”工作项目的资格。
(三)宣传推广,提升影响。要及时总结、宣传展示、推广运用好经验好办法,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
附件:
1.2023-2024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名单
2.建设单位验收申请书
3.先锋工程验收申请表
4.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情况汇总表
5.先锋工程申请验收情况汇总表
组织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