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明晰党建工作任务,现就2024年11月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建设工作
1.持续推进2024-2025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各二级党组织要强化调研指导,推动项目建设取得实绩实效。
2.落实《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主题党日评选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荐优秀案例。
二、发展党员与党员教育管理
1.做好党校相关工作。本月内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三个主体培训班的所有环节,组织结业考试,12月6日前按要求报送各培训班工作总结。各分党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培训质量。
2.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1)12月中旬前,完成党委接收预备党员审批工作。包含以下步骤:
党支部委员会对完成【发展党员工作步骤9-11】(以下简称【步骤】)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同意并公示【步骤12】后,报上级党委预审;
党委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步骤13】,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党支部;
二级党组织凭《发展对象预审/审议报备名册》领取《入党志愿书》,发放并请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步骤14】;
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并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步骤15】;
二级党组织派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步骤16】;
党委完成接收预备党员审批【步骤17】,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步骤18】。
设立党总支的,应先报党总支审议,再报上级党委备案。没有审批权限的二级党组织(党总支)【步骤13】【步骤17】需报校党委审批,相关材料报组织部。
(2)结合《学生预备党员名册》《教工培养对象基本状况汇总表》,整理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名单,组织开展预备党员转正事宜【步骤22-25】。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名单应包括:2023年下半年在校发展且目前在校的预备党员(含未转出党组织关系的2024届毕业生预备党员);今年转入党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含2024级新生、新进教工)。
(3)12月20日前将202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小结(含指导性计划执行情况)报组织部,电子文档发组织部邮箱(cslgzzb@csust.edu.cn)。
3.做好流动党员管理相关工作。对外出或离校超过6个月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师生党员,要纳入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各二级党组织要开展一次师生流动党员全覆盖摸排,特别是往届毕业生中仍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根据摸排情况更新完善本单位流动党员名册,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更新。对流动党员、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在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建立动态台账,完善相关手续,保持定期联系,加强教育管理,帮助解决困难。
三、党支部“三会一课”
指导各党支部结合11月份主题党日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具体见《关于开展2024年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组织部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