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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开学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6日 来源: 作者:

教通字[2020]35

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有关本科教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补考和期末考试(2019/2020第二学期)

2020年秋季学期共安排22周,其中,前2周为课程辅导与考试周,后20周为正常的秋季教学周。前2周的具体时间为824—95日,其中,824—25日安排2019/2020第二学期开学补考;826—95日安排期末考试。

暑假期间,教务处已经发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考安排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安排表》,详细安排了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鉴于春季学期的疫情影响,考虑到大量学生没有携带教科书回家,从而影响到课程的系统学习和考试复习,建议各个学院根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安排表》的具体课程考试时间,安排授课教师进行考前串讲与辅导。

另外,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还未完成的实验、实习实训及社会实践类课程,可在前2周内安排(824—95),也可在后续教学周内安排完成。

二、正常教学工作周及其具体时间

202097日,进入正常的教学工作,具体时间如下:

学生年级

正常教学工作周

具体时间

2020级新生外的所有老生

1-20

202097—2021122

本部2020级新生

5-20周(3-4周军训)

2020109—2021122

城南2020级新生

7-20(6周军训)

20201019—2021122

三、课程重修与选课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将于开学初进行,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及环节都允许重修。网上报名时间:2020822日晚18:0026日晚22:00,重修课程选课结果查询时间:202095日以后。94-910日,安排毕业生补选、延长学制等特殊情况选课工作。在第14周左右,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

四、理论教学

正常返校情况下,采用正常授课的教学方式,受疫情影响,授课班级中有学生无法按时到校上课,教师需要采用线下+同步线上直播教学的教学模式或线上辅导教学,对未到校学生进行线上同步学习+特殊辅导;期末,对于考试课程,由开课学院对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单独申请考试考核方案。

五、错峰上课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云塘与金盆岭两个校区学生人数与住宿情况,97日(本学期第一周开始)分年级、分类别合理安排错时上课、错时作息、错峰就餐,并就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根据学校教室资源情况,错时20分钟:为减少课间人流拥挤,课间休息时间调整为3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上课节次

云塘校区上课时间

金盆岭校区上课时间

一二年级

三四年级

本部及研究生

城南学院

1小节课

8:00-8:45

8:20-9:05

8:00-8:45

8:20-9:05

2小节课

8:55-9:40

9:15-10:00

8:55-9:40

9:15-10:00

课间休息

30分钟

30分钟

30分钟

30分钟

3小节课

10:10-10:55

10:30-11:15

10:10-10:55

10:30-11:15

4小节课

11:05-1150

11:25-12:10

11:05-11:50

11:25-12:10

中餐

 

 

 

 

5小节课

14:00-14:45

14:20-15:05

14:00-14:45

14:20-15:05

6小节课

14:55-15:40

15:15-16:00

14:55-15:40

15:15-16:00

课间休息

30分钟

30分钟

30分钟

30分钟

7小节课

16:10-16:55

16:30-17:15

16:10-16:55

16:30-17:15

8小节课

17:05-17:50

17:25-18:10

17:05-17:50

17:25-18:10

晚餐

 

 

 

 

9小节课

19:30-20:10

19:30-20:10

19:30-20:10

19:30-20:10

10小节课

20:20-21:00

20:20-21:00

20:20-21:00

20:20-21:00

注:教室铃声按第一批上课时间设置。

六、实践教学

各院系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统一部署2020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合理调整实习时间、地点与内容、组织方式和考核方式;谨慎安排参加人员密集的实习、实训、学科竞赛集训、社会实践等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特殊情况下,需在校外统一实习的,原则上限于省内安排,并需提前向教务处报批,防疫办备案,还需要配好疫情防护物资,做好疫情防护准备等工作。受疫情影响,若秋季学期不能返校的学生,各学院需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好其实践教学任务。

七、教学质量监控

继续发挥校、院两级质量督导体系与督导成员的监控作用。校级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组,负责教学质量监测、监控、督导工作的总体规划、实施与协调,负责全校教学质量信息的通报与发布工作。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组需要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方法与手段,建立院系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统计数据定期报告机制。

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须及时反馈监控信息,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和完善。对教学事故,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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