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局要求,个人收入发放统计系统必须采集个人身份信息。我校个人收入发放统计系统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升级为3.0版本,计财处当月只接收当月填制的发放表,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计财处不再接收收入发放表,做到个人收入当月准时发放,不允许当月制表跨月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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