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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法最新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4日 来源: 作者:

全体教职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为确保教职工及时充分享受个税政策红利,现将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1.“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税目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211242/content.html

2.“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报期起,税务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211371/content.html

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十问答_国家税务总局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211366/content.html

计财处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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