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计通学院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原则意见》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9 16:27:04浏览量:
计通学院〔2021〕1号
关于对《2018年度计通学院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原则意见》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各系广泛征集的意见,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计通学院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原则意见》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具体为:
取消“教师距离退休最后两年达到‘临界条件’即按月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预发部分,超教学工作业绩值按700的基准起计算”的条款,更改为“临退休教师业绩值核算一律按照1100进行核减(上半年退休按照550进行核减)。退休当年在完成学院及各系、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经各系(中心)、学院两级确认,当年一次性给予800业绩值的奖励(按当年业绩值单价进行核算)”。
对于原已提前按每年业绩值核减700的已退或临退人员,已按700核减一次者则退休当年业绩值奖励减少400,已按700核减二次者则不再给予一次性800的业绩值奖励。
此项措施自学院2020年度奖励性绩效分配开始施行。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