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文件和学校相关会议和通知精神,有效促进2021届毕业生就业,我院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课题组负责人开展课题组日常事务管理、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科研材料收集和整理以及财务报销等工作。
2.协助学院平台负责人开展科研平台申报、评估、验收;科研设备采购、验收、管理;科研平台相关接待工作以及财务报销等日常事务工作。
3.协助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开展实验设备的预约、开放及管理;仪器设备运行的辅助工作以及财务报销等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3.土木工程类、交通运输类及其他相关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4.身心健康。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6月11日。
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雷竞技在线进入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4.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258388
邮 箱:stte01@163.com
四、其他事项
1.科研助理选聘遵循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正式聘用后与学院签订合同,根据合同进行管理。
2.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发送,材料不全者我院不予受理。
3.薪酬与工作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21年6月4日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文件和学校相关会议和通知精神,有效促进2021届毕业生就业,我院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课题组负责人开展课题组日常事务管理、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科研材料收集和整理以及财务报销等工作。
2.协助学院平台负责人开展科研平台申报、评估、验收;科研设备采购、验收、管理;科研平台相关接待工作以及财务报销等日常事务工作。
3.协助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开展实验设备的预约、开放及管理;仪器设备运行的辅助工作以及财务报销等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3.土木工程类、交通运输类及其他相关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4.身心健康。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6月11日。
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雷竞技在线进入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4.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258388
邮 箱:stte01@163.com
四、其他事项
1.科研助理选聘遵循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正式聘用后与学院签订合同,根据合同进行管理。
2.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发送,材料不全者我院不予受理。
3.薪酬与工作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