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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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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8日 11:26 来源:科学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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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培养造就一批院士后备人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物和年轻优秀科技人才,根据《湖南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联合开展2019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次申报包括“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和“中青年学者培养计划”和“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智能电网、现代农业、人口健康、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人才。

二、申报要求

  (一)托举对象要求

1.基本条件:

①长期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一线潜心工作,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学风道德优秀;

②得到其工作单位认可,经3名不在同一工作单位的同行正高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后报相关申报单位初选推荐。

2.具体条件:

①“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托举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以上职称;

  (2)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近5年内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奖励,在相关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②“中青年学者培养计划”托举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3)参与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近5年内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以上,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发展潜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③“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托举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

3)参与过省部级(含)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近5年内主要参与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以上,在本专业领域有进行长期研究的计划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制定了为期3年的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托举对象个性化需求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培养措施;

②与托举对象工作单位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落实了工作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项目中的责任;

③组建了由5名以上专家(其中正高职称专家3名以上)组成的培养团队,其中至少1名正高职称专家承担指导、扶持主要责任;

④在人才举荐、扶持、评价方面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支持数量与经费额度

  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2019年计划遴选不超过30名托举对象,择优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20万元支持。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实行优胜劣汰滚动机制,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支持的依据。

四、材料报送

1.《湖南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纸质文本一式15份(其中原件2份),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可在通知附件中下载。

2.推荐对象相关材料纸质文本各1份: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主要科技成果目录,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3.推荐对象工作单位关于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

4.申报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纸质文本和电子版各1份,须写明组织推荐、评审工作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可推荐1名托举对象。于2019年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送至科研部(一办726室),所有材料电子档打包以姓名+单位为文件名发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邱佳

联系电话:85258421

联系邮箱:46564048@qq.com

附件:1、湖南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

2、21号(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3、湖南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原通知链接:http://www.hnast.org.cn/portal/article/detail.action?contentno=4346&categoryno=35

科学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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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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