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促进我校国家自科基金工作更上新台阶,请各学院全盘谋划,积极动员,通过有组织的科研活动,助推我校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国家自科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通知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报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二、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若因人员信息造假造成的学术不端行为,一切后果均由学院承担。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 |
2023年1月-2月 |
学院组织专家完成申请书选题、修改和质量审查工作,确保申请书质量 |
2. |
3月1日 |
学院提交申报《项目查重表》(附件1)到科学研究部 |
3. |
3月7日-8日 |
项目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明细表》(另行提供)审查无误后,本人签署《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交学院科研干事,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
4. |
3月9-10日 |
学院进行人员资格审查和申请书的形式审查,部分申请书返修并重新提交 |
5. |
3月11日16:00前 |
学院在线上报申请书到学校,报送项目申请的报告(附件3)、申报项目清单(附件4)的纸质档至科研部自然基金管理科 |
6. |
3月12日-18日 |
学校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退回修改,在线推荐形审合格的申请书、准备申报公函等。 |
7. |
3月19日 |
学校推荐申请书到国自科基金委 |
三、2023年申请特别注意事项
因系统简历功能更新,请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重新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生成PDF,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版本。
主要参与人中不再列入学生。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非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10类项目,研究期限由系统自动生成,此期限必须与正文中“研究计划”的期限一致;在站博士后需要自行选择研究期限。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2023年开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计入限项项目数合计为2项,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具体见《指南》中“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申报资格进一步统筹,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同一层次的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具体见《指南》中对应的人才计划项目相关规定。
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各类项目的限项对象见《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等按系统提供的模板,与外单位合作研究协议、境外人员参与知情书、委托管理协议等可参考附件包中提供的模板。
四、学院需报送的材料
学院汇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交科研部留存。
《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附件3)1份。
学院确认的申报清单(附件4)1份,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科学研究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点:云塘校区一办公楼724房间
联系人:彭军华 联系电话:85258461
联系邮箱:kyb-xmgl@csust.edu.cn
科学研究部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