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于2023年10月8日下发《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厅通知)。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渠道
1.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年龄要求、限项规定等见附件1《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2.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请登陆“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3.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节点与要求
1.请申报人于10月20日17:30之前填写附件3《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查重表》报学院科研办汇总,再由学院科研办报科技处统一查重。在上报查重表后,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因更换参与人导致项目超项,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负责按申报指南及厅通知的要求对项目申报人年龄、学位、职称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项目申报人限项要求进行查重。各学院科研办10月23日17:30之前将本学院汇总后的查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416986827@qq.com。
3.按申报指南规定,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申报前须签署附件5《博士后申报省自科基金承诺书》交至学院科研办。各学院科研办11月14日17:30之前将本学院汇总后的承诺书纸质版提交一办714室项目管理科。
4.学校接受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是11月15日16:00。逾期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不予推荐上报。
5.请各学院科研办于11月17日16:00之前进申报系统对本院的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新增账号:申请人在信息系统登录界面选择“注册”,选择“项目申报人”,注册身份为“项目负责人”,根据注册向导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并报告学院科研办。各学院科研办10月20日17:30之前把全院新增人员的名单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提交新增人员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邮箱、手机号码)。
2.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4年1月1日,终止时间填写2026年12月31日。
3.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4.申请人有正在主持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报除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之外的项目。
5.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人。
6.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4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历年来获得两次面上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
7.请注意:2024年度新增重点项目、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8.申请人与参与人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学术奖励等)上限为10项。
9.所有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不需编制预算。
10.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需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并按要求上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11.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需由学校人事处出具涵盖项目执行期的返聘、延迟退休等证明文件。
12.申请人与参与人须签署纸质版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模板通过信息系统下载),不得代签字。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由学校统一报送。
13.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我校的科技人员通过我校申请项目,须签订附件4《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委托管理协议书》交由学校科技处留存。
14.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见附件2《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乔 办公室:云塘一办714 电话: 85258193
邮 箱: 416986827@qq.com
附件:1.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查重表
4.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委托管理协议书
5.博士后申报省自科基金承诺书(模板)
科技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