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2023年12月5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云塘校区文科楼C202室举行了一场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学院党委书记陈万球教授主讲,张明海院长主持,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
陈万球书记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历程、组成部分、地位、基本原则、意义与作用进行了详细阐述。他指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接着,陈万球书记讲述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设立历程。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个特殊的日子旨在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
陈万球书记进一步阐述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首先,它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其次,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让公民感受到宪法的价值;最后,它有助于展示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展示法治中国的良好国家形象。
随后,陈万球书记详细解读了2018年宪法修改的内容。这次修改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完善了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以及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最后,在讲述二十大报告中的宪法内容和弘扬宪法精神时,陈万球书记强调了坚持党对宪法实施的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以及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他呼吁全体教职工要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把宪法作为判断大是大非的准绳,同一切破坏宪法权威、践踏宪法尊严的行为作斗争,在宪法的阳光照耀下追求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此次讲座让全体教职工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更加积极地投身于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中去。
(文/周恬静 图/何雨萱 审/陈万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