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考试试卷批阅整理实施细则
学生课程考试成绩是评定该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为确保学生成绩的公平、公正,加强考试试卷批阅过程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阅卷工作要求
1.课程考核成绩一般以百分制计(或五级记分制)。
2.成绩评定应以所提交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阅卷人必须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地评阅考卷,统计考分。阅卷统一用红色笔标示。
3.凡统一考试的课程,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并采用流水作业式判卷、统分;只有一个教师任教的课程由任课教师严格按照参考答案评分。
4.试卷评分方式应统一,每小题给出失分;每大题统计得分(统计以正分加圈给出),并标在该题旁,在统计总表中只填入各大题得分,并签名。
5.每份试卷的最后得分,须由复核人签名。
6.考试阅卷结束后,评阅人要对考试课程的试卷及成绩进行分析,认真填写《雷竞技在线进入 课程考试情况分析报告》。成绩严重偏离正态分布(70%以上优良或30%以上不及格)时,应做出试卷答题情况分析,按规定处理。
7.严禁请研究生或本科生阅卷。
二.成绩报送与管理
1.每门课程考核结束后,在教务处规定的时段内,任课教师应通过校园网指定网址报送成绩,并提交一式两份纸质成绩单。理论课程(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成绩单必须有三栏成绩,实践环节课程和全校性任选课程的成绩单应有一栏成绩,一律采用手工填写。
2.教师网上报送的成绩,核对无误后,应及时提交,并在校园网上公布。严禁成绩上网报送前告诉学生成绩。严禁由研究生或本科生上网报送成绩。
3.成绩一经评定网上报送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若却因失误造成成绩错登或漏登现象,需填写《成绩修正申请与登记表》并请教学院长签字,学校成绩管理科审核通过方可更改。
4.如果学生对修读课程考核成绩的准确性提出复查申请的,应由学生填好查卷申请表,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后,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复查试卷,确有漏判或统分有误的,按教务处规定办理成绩更正,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生。
三、文档管理
1.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填好成绩单(一式三份),两份提交院教务办,一份放入试卷袋,填好试卷分析(一式两份),一份提交院教务办,一份放入试卷袋;
2.任课教师、阅卷负责人、系(中心)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材料签字。
3.阅卷负责人在考试后一周内将该考试课程成绩单、试卷分析、试卷袋上交院教务办存档,保存期5年(含)。
4.答卷档案的建立要求:
(1)按考试安排表,每个考场(教室)建立答卷档案袋。
(2)答卷档案袋内包含封面、考场名单、考场记录、试题册及标准答案(1份)、教学班考试成绩分析、学生成绩单、按考场名单顺序清理装订好的学生答卷(若教学班答卷档案袋大于1,教学班考试分析与学生成绩单只需放入第一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