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评审委课题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课题及时结题,提高课题的结题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管理办法,提高结题质量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请各项目管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理,并抓紧督促已经到期的立项课题按时结题。对违规的项目评审办将不受理结题申请。
二、统一结题时间,规范结题程序
以结题申请材料完整报送时间为准,每月的25号,我们将集中将材料报领导审批。当月25号以后送来的材料参加下一批审批。每月结题的课题情况我们于当月公布在湖南科研网站上。
三、整齐结题材料,标准格式要求
结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结题成果材料(一式三份):(1)结题申请表;(2)课题成果;(3)课题成果反响材料;(4)课题立项申请表。
2、结题鉴定材料:由3位本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本单位专家人数不能超过专家总数的2/3),对成果材料进行结题鉴定后,签署明确的结题意见。
相关资料准备齐全装订好,用档案袋装好,正面贴上立项课题结题申请表首页。电子版请以单位姓名为文件名,将每个人的材料分别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D_M163@163.com。
联系人: 邓 曼 电话:0731-84216769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
附:《结题申请表》、《结题鉴定表》、《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