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通信鉴定结题的界定。
1、统一通信鉴定一般每个月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一次。
2、受鉴定的5个同类别课题(如市州中小学幼儿园、高等职业学院、本科院校)为一组。
3、统一通信鉴定课题的主持人不参加会议,每个课题交经省规划办领导审批后的材料五套。专家对该课题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由省规划办会议主持人反馈给课题主持人。
4、每组同聘任5位专家,每个课题由一位同行专家主审,并写出成果鉴定意见,其他专家复审,并讨论通过课题成果鉴定等级。
5、鉴定等级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
二、统一结题的具体要求
1、每个课题由一个专家主审,并写出该课题的鉴定意见,向其他4个专家通报,专家讨论复议后,5个专家对每个课题打出鉴定等级。
2、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根据专家意见,进行综合平衡,最后确定鉴定等级并负责办理打印结题鉴定意见和证书。鉴定等级和鉴定专家在网上公布。
三、鉴定结题后专家要交的材料和要办的手续
1、主审专家写出课题成果鉴定书草稿一份,交省规划办打印。
2、每个专家上交已签字的《课题成果鉴定书》空白红头文件一式四份。
3、每个专家上交已填好的本人主审和其他人主审的《课题成果鉴定等级评定表》五份。
4、在《课题成果结题鉴定书》最后一页“专家组成员名单”和课题结题鉴定专家费签名表上签字。
附件一:省级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的基本要求
第一、对课题成果结题鉴定的程序及组织要求。《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实施细则》(修订试行)规定,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其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在通过鉴定后才准予结题。鉴定结题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组织进行。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意,市州和高校科研主管部门可对授权的所属单位的一般课题组织鉴定。未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组织课题的鉴定结题,否则将不予认可。
第二、对课题研究任务完成的要求。《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实施细则》(修订试行)规定,课题结题必须完成开题论证后确定的研究内容。审核课题研究是否完成任务,其主要标志就是检查其研究结果(或结论)及分析是否对研究内容一一作出回答。
第三、对撰写研究报告的要求。研究报告是课题研究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是省级教育规划课题研究过程完整、真实的体现;是评价课题研究成果效度和水平的主要依据;是课题结题鉴定材料的核心主件材料。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实施细则》(修订试行)规定,省级教育规划课题结题,必须要有研究报告。《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明确规定了研究报告撰写格式,格式框架包括序言、标题、摘要、结构、正文。正文内容包括问题提出、课题界定、研究综述、研究意义、理论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过程和方法、研究结果(或结论)及分析、课题成果及反响、问题讨论、参考文献等。
研究报告的重点:一是看是研究结果(或结论)是否回答了课题设计的研究内容和主题,得出的结果是否是本课题研究发现客观存在的事实。二是看问题的研究过程是否真实可信,研究方法是否正确。三是看课题研究取得什么研究成果,这些成果究竟有什么反响。四是看问题探讨主持人、课题组对这个问题有什么认识,提出了什么好的建设性意见,以及对本课题研究不足有什么说明。
第四、对不同研究类型课题成果的质量要求。对以建立和发展教育理论体系,系统阐述并检验各种假说、原理、法则为目的的基础理论研究(或基本理论研究)的课题,主要是看它研究发现了那些新领域、新规律,提出了什么新学说、新理论,且通过什么形式、得到什么层次社会认可,有几篇论文公开发表(重点课题至少要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5篇学术论文,其中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2篇;一般资助课题(含青年专项课题)至少要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包括有公开刊号的大学学报)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1篇;一般课题至少要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包括有公开刊号的大学学报)发表3篇学术论文。没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题。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出版的专著都必须标明“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及课题批准号,否则不予认可);对为了某种实用的目的,运用基础研究的成果,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辟实际途径的应用研究课题,则主要是看它如何把教育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转化为教育技能、教育方法和手段,使教育科学理论和知识同实际教育教学衔接起来,达到某种预定的实际目标;对探求理论研究成果在现实教育实践中的进行可行性、可应用性研究开发研究(或发展研究)的课题,则主要是看它如何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应用于实践的研究,把科学理论转化为生产力,如何将研究成果与经验加以推广和普及。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成果也有基本的质量要求(重点课题至少要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1篇;一般资助课题(含青年专项课题)至少要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一般课题至少要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而且,不仅仅是看它的论文发表,更重要的是看它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多大的作用。最终成果为学术专著或在实践应用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在论文数量和档次上可适当放宽。
第五、对研究成果的鉴定等级要求。《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实施细则》(修订试行)规定,从2010年开始,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实行等级制。鉴定等级分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由鉴定专家组视成果质量与水平确定。
附件二、同行专家鉴定课题的主要依据
一是科学性。是否符合教育科学理论,遵循教育规律。是否符合逻辑,道理清楚,令人信服。论点、论据、论证正确与否。
二是创新性。是不是“独、特、新”。独,人家没有独我有,即常说的“填补了空白”。特,大家都有的,但我有自己的特色。新,在别人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得到新论题、新观点、新见解、新看法、新技术和新结论等。
三是理论性。主要衡量课题研究总结出的观点、理念、理论反映什么水平;是否发展了当代教育科学的最新成果;是否探求了教育现象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能否用来指导新的教育实践。
四是效益性。课题研究的结果有什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研究成果有什么指导价值和推广意义;研究的成果是否管用。
五是规范性。具体操作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表达准确等。
附件四:课题成果鉴定书的基本格式
不管是会议鉴定还是通讯鉴定,同行专家都要写出书面鉴定意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还须形成正式的红头文件,文件名为: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并有成果鉴定文号,文件需长期存档备案。
书面鉴定意见要公平、公正,客观求实。表述以写实为主,用词要恰当,避免空话、套话。要有根有据,实事求是,做到准确、适度,不拔高、不贬低。有不同意见,组长要负责协调。其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三看一建议”。
“三看”即:一看研究内容、最终成果是否按原设计完成。完整地表述已完成的研究内容,评价是否达到研究的目标;二看研究结论的科学性和成果影响大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课题研究的结论和成果。三看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是否科学。
“一建议”即: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提出建设性意见。
附件五:成果鉴定书撰写案例
2009年12月22日,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由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5位同行专家,对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田刚研究员主持的全国与研究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的实践方略》进行了统一通信鉴定结题,专家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鉴定意见:
1、该课题研究以湖南为案例,针对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的这一难点问题,采用文献研究法、行动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运用系统理论、主体理论、人本理论的基本原理,重点分析课题研究优质成果的概念特征,选择原则,优质成果推广条件、对策措施、理论价值、实践功能、基本原则等基本规律;构建了导向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合作机制、反馈机制和调控机制等成果推广的运行机制;推广“五步双元”法,“帮扶式推广法”、“共研式推广法”、“子课题研究推广法”和“多向推广法”等成果推广的方式方法,探索了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的评价体系,进一步理清了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的基本思路。该课题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上进行有益的探讨,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实践操作价值。
2、该课题研究成果丰硕,公开发表或获奖论文12篇,撰写《教育科学省级规划课题优质成果推广研究与实践》专著1部,并在研究过程中,建立了湖南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推广网站,开展了多种有效的成果推广活动,全面实施了课题的全面质量管理,产生了良好的成果推广效益和社会效益。
3、该课题研究思路清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正确,完成了课题研究任务,达到研究目标,同意结题。
该课题研究成果鉴定等级为良好。
建议进一步借鉴全国省市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的经验作法,以增强课题研究成果的普适性。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等级评定表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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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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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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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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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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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 |
评定等级 |
A |
B |
C |
D |
综合等级
(优、良、合格、不合格) |
科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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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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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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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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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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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专家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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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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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勾。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