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湘教通〔2016〕242号)(附件1),明确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向全国评奖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推荐工作,我校可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2项成果参评。现将申报有关要求分述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规定范围
我省推荐成果除符合教育部评审范围要求外(附件2),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以下成果已获国家级成果奖则不能参评):
1.2011-2015年产生的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中已获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优秀成果。
2.被列入全国教育科学 “十一五”、“十二五” 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优秀成果。
3.其他有突出成就和重大影响力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1.因成果年份跨度长,本次成果推荐奖采取初审——修改——推荐送审的程序,省教科规划办在专家集中评审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获得推荐名额的成果申报人对成果进行补充、修改,修改后的成果通过省教科规划办上报全国教科规划办。省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6月20日-6月22日,省集中评审时间为:6月23日-6月27日,获推荐成果修改时间为6月28日-7月5日。7月6日前获推荐成果全部材料(寄)送达省教科规划办。
2.本届评奖活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参评成果须由学校社科处向省教科规划办集中申报。请有意申报者务必在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社科处,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3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各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联系人:陈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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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