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1.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生6人。
2.招生专业:(085900)土木水利。
二、招生生源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少数民族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 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少数民族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只接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考生须取得并向我校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1);
3.符合《雷竞技在线进入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程序
(一)资格审查
考生下载并填写《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经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同意后方可报考。
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同省份对资格审批的流程和时间不同,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见附件4)
(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3年2月9日—3月8日。
2.报名网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
考生在报考时“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选择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不能再选择报考其他计划。“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
3.上传报名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身份证。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限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简介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两份专家推荐书扫描件(下载地址://m.teastuds.com/yjsy/info/1117/6229.htm,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扫描件。
(三)网上缴费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缴纳报名费(报名费:350 元)。缴费前请考生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能退。
五、考核与评价
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20%—50%,各环节具体权重由学院确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
2023年3月11日-17日,学院组织现场确认,核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原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等),进行招生考核和体检,报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审定。
六、定向协议签订
所有被录取为“骨干计划”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附件2、3),并签订三方(或在职人员为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档案及户口。
七、就业相关问题
1.就业问题。“骨干计划”博士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非在职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2.派遣问题。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八、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学费、住宿费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标准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研究生一致。
3.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非在职考生)
附件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