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院办《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号)和湖南省学位办关于转发《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点对应调整的通知》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实际情况,拟对艺术设计(135108)硕士专业学位点调整为设计(1357)硕士专业学位点。现按规定对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 贺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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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