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3年9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9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于9月中下旬召开。请各相关学院按照进度表适时安排本学院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二、9月份学位申请人员均需参与校级盲审。学位申请人员须按时提交通过校级复制比检测的最终版学位论文。
三、其他学位申请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均以《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为准。
2023年9月学位申请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具体事项 |
时间要求 |
1 |
答辩资格审查 |
6月25日-7月19日 |
2 |
院校两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
7月20-7月31日 |
3 |
论文送审 |
8月1日-9月1日 |
4 |
答辩准备 |
9月2日-9月3日 |
5 |
组织答辩及学位档案准备 |
9月9日前 |
6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
9月12日前 |
7 |
向校学位办提交学位材料 |
9月15日前 |
8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9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9 |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
9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10 |
学位档案处理 |
另行通知 |
11 |
学位信息采集 |
9月2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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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