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如期获得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4月3日前)
1、博士研究生:填写《雷竞技在线进入
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1),将表格电子版、相关科研成果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交学院(系)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系)将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peiyang2020@163.com(文件以“**学院***博士毕业资格审核材料”命名),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学位办进行审批。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填写《雷竞技在线进入
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学术学位)》(附件2)并向学院(系)提交电子版,学院(系)对表格内容逐项审核,根据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学分未修满、培养环节未完成者不得答辩。
各学院(系)填写《申请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weiban2020@163.com。发表论文复印件待学生返校后提交,由学院(系)备案,研究生院将抽查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
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院(系)应依照《雷竞技在线进入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附件5)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审核,于4月3日前把经学院(系)审批后的《雷竞技在线进入
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6)电子版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peiyang2020@163.com(文件以“**学院***硕士提前毕业审核材料”命名),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及学位办审批。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2017年入校的非全日制,以下同):填写《雷竞技在线进入
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专业学位)》(附件3)并向学院(系)提交电子版,学院(系)根据相关培养方案的要求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或实践成果情况进行审核。学分未修满、培养环节未完成者不得答辩。
注:①学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要求不降低,各项程序均须按学校规定严格执行。
②确系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完成学位论文者,可提出延期答辩申请,并填写《雷竞技在线进入
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7),经学院(系)审核确认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学位申请各项程序均顺延办理。
③请各学院(系)在做答辩资格审查时对学术型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和统计。
④疫情结束前,答辩资格审核所有程序通过线上进行,学生不需要返校现场办理,需要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待学生正式返校后补齐。
⑤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撰写论文提供指导和支持。学院(系)应及时掌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学位申请延迟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二、提交电子版拟答辩名单(4月3日前)
学院(系)对符合答辩资格的博硕士研究生人数进行统计并在学位论文送审系统点选人员名单,将博硕士拟答辩人员名单电子版(附件8)报送至培养办蒋老师处(一办B208),纸质材料(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待学校正式开学后补交。
培养办核查全部学生的学分后,将符合学分要求的最终拟答辩名单电子版报送学位办,请学院(系)报送名单前认真核对,答辩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三、成绩及培养计划打印(4月3日前)
1、博士、学术学位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成绩和培养计划由学院(系)查询、打印、盖章(其中培养计划需导师签字确认),答辩后需将成绩单与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材料等一起交研究生院盖章。
2、在职研究生(2017年之前入校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研究生,以下同)的成绩由研究生院培养办(一办B208,85258346)黄老师打印盖章后下发各学院(系),培养计划由学院(系)打印,导师签字确认,答辩后需将成绩单与学位申请材料等一起交研究生院盖章。
在职研究生培养学院(系)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见附件9。
四、院校两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4月13日至4月21日)
1.院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4月13日至4月19日由学院(系)对拟申请答辩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敦促其修改。
2.学生提交修改后带版本号及水印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至送审系统(4月20日前)
经导师同意后(由学院(系)研究生干事征询导师意见),研究生于4月20日前将学位论文按撰写规范(附件10)要求完成排版后,生成盲审格式论文(作者及导师中英文姓名用*号替换)的版本号和水印,将带有版本号的论文电子版提交至学位论文送审系统。学位论文外审系统使用说明以及论文版本号、水印软件及使用说明分别见附件11、附件12。
3.校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4月21日)
各学院(系)于4月20日后从学位论文送审系统批量下载本院学位论文用于校级检测,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可提交盲审。
学院(系)检测前设置文件夹时须选择“去除第一作者发表文献”,才能剔除作者本人发表文章所形成的复制比。系统检测有三个结果,以第一栏检测结果为准。
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标准: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10%;
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标准:全日制及17级非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20%;在职研究生(理工科)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30%;其它学科硕士学位论文的检测文字复制比≤40%。
各相关学院(系)于4月21日前提交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电子版至学位办向老师处,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待正式开学后补交。
学院(系)因未能及时报送检测结果导致论文不能对外送审的,由学院(系)承担相应责任;学位办将抽查检测结果,发现未如实报送检测结果的,将取消相应学生的答辩资格。
五、校外盲审(4月28日-5月28日)
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外审系统随机抽取部分学位论文,盲审抽取人数占拟答辩人数总数的15%,其中应届生占10%以上,博士生、提前毕业、延期毕业的硕士生和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送审。本次校外盲审继续委托第三方评审平台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回收论文评审意见。
疫情结束前,各学院(系)应利用网络手段组织学位论文线上评审,不组织线下集中评审。
六、缴清学费及答辩材料的领取(5月29日-6月1日)
1、博士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采用微信缴费方式,正式返校后也可到财务处收费科办理(一办A216)。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雷竞技在线进入
计划财务处”,点击页面左下方的“财务业务” 中的“本部缴费”后即进入了“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输入姓名、学号及验证算术题,选择“学杂费”进行微信支付完成学杂费缴费。未交清学费者不能参加答辩。
答辩材料在盲审后,以学院(系)为单位领取,2份毕业生登记表到档案馆领取,其余材料到学位办领取:档案袋1个、论文评审表3份、答辩申请书1份、答辩表决票5份、学位申请材料2份、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或专业学位人员基本数据表1份。
2、在职研究生:交费事宜咨询培养办黄老师(一办B208,85258346),未交清者不能领取答辩材料。
答辩材料在盲审后,以学院(系)为单位领取:档案袋1个、论文评审表3份、答辩申请书1份、答辩表决票5份、学位申请材料2份、专业学位人员基本数据表1份。
答辩材料据论文盲审结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一办B209)发放。
七、组织答辩及向学院(系)提交学位档案(6月13日前完成)
学院(系)结合论文的评审结果对学生的答辩申请(包括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核,统一组织答辩,拟答辩学生需在答辩前3-5天将学位论文交答辩委员会专家评阅。答辩安排(含现场答辩和视频答辩)需提前挂在本院通知通告栏,督导专家将随机抽查答辩情况并给予评价。
各学院(系)视受疫情影响情况不同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已完成上述学位申请程序并已返校的学生,原则上应进行现场答辩。
2、已完成上述学位申请程序,但无法进行现场答辩的学生可申请远程视频答辩,视频答辩要求及流程另行通知。
3、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完成论文或无法进行现场(或视频)答辩者,可申请延期答辩,经学院(系)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秘书填写学位申请材料,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等表格,将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的封面和封底相应栏填写好,送交学院(系)检查。学院(系)对袋中所有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并在相应栏加盖公章。其中,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学校(研究单位)意见”一栏中由主管研究生学工工作的老师填写,“(研究单位)对毕业生业务能力……”一栏中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署,并加盖学院(系)公章。
八、毕业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6月13日前完成)
毕业研究生(博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向学院(系)提交档案袋前,应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和纸质版,具体程序为:学生进图书馆主页http://210.43.188.3:8080/,点击左侧“论文提交”,按提示完成论文电子版的提交(只提交正文,无须中英文长摘要),于正式开学后将纸质论文(1本)提交至云塘校区图书馆一楼105,并领取论文提交的回执放入档案袋中备查。论文提交回执用于检查论文提交情况,无须存档。
九、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6月16日前完成)
答辩结束后,学院(系)应及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行讨论审核。讨论通过后,由学院(系)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的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系)公章。对于受疫情影响延期答辩的学生,学院(系)应增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十、向校学位办提交学位材料(必须在6月19日前完成)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13)电子版和纸质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主管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毕业生登记表(2份)、学位申请材料(2份)、学位论文定稿(2本)、全部论文电子版送交学位办。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位办将在2份学位申请材料和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并返还给学院(系)进行归档。
在职研究生: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13),学位申请材料(2份),学位论文定稿(1本),全部论文电子版、两寸蓝底照片每人2张和全部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尺寸为100*140,大小在15k以内)。
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院(系)都应至少留存1本备查。
上述材料请学院(系)相关负责人仔细清点汇总完毕后交至学位办,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送交的学位论文中《雷竞技在线进入
博(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上签名。
十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6月25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在6月、9月召开例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查博、硕士学位申请者名单。对于受疫情影响延期答辩者,学校将视情况在7月或8月增开校学位评定会。后续相关程序将顺延办理。
十二、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以学院(系)为单位至学位办(一办B209)领取,在职研究生学位证书以学院(系)为单位至培养办黄老师处(一办B208)领取,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以学院(系)为单位至陈老师处(一办B206)领取,学院(系)在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放证书;
2、博士学位证书公示期满三个月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发放。
十三、学位档案处理
所有博士、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及在职研究生的2份学位档案均由学院(系)派专人负责归档。其中一份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一周内,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另外一份于次年6月30日之前统一移交给综合档案管理部门。
十四、学位信息采集(2020年7月15日前)
学位授予信息填报系统院系管理员账号和学生端届时将开通,各相关学院(系)登陆学位信息采集子系统,学术学位填报依据为《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学位填报依据为《专业学位人员基本数据表》,请学院(系)认真完成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的填报、核对和提交工作。
答辩进度总体安排表
序号 |
具体事项 |
时间要求 |
报送/审查材料 |
备注 |
1 |
答辩资格审查 |
4月3日前 |
审查项目详见通知第一条 |
发布论文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提交学位办 |
2 |
在职研究生提交开题电子材料 |
4月3日前 |
开题报告 |
学院(系)审核 |
3 |
提交拟答辩名单 |
4月3日前 |
提交至培养办蒋老师(一办B208) |
对照研究生名册审核学生录取专业等基本信息;外审系统点选学生提交培养办审核 |
4 |
成绩及培养计划打印 |
4月3日前 |
成绩: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由学院(系)打印盖章,在职研究生由培养办黄老师打印盖章; 培养计划:学院(系)打印,导师签字 |
学院(系)及培养办完成 |
5 |
院级复制比检测 |
4月13日至4月19日 |
学院(系)对拟申请答辩人员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敦促其修改 |
学院(系)和研究生、导师完成 |
6 |
学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
4月20日前 |
经导师同意后,将盲审格式论文电子版生成版本号及水印后提交至学位论文送审系统 |
参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进行排版 |
7 |
校级复制比检测 |
4月21日前 |
报送检测结果电子版,纸质版于正式开学后补交 |
4月19日前完成院级复制比检测,4月21日前完成校级复制比检测 |
8 |
校外盲审 |
4月28日至5月28日 |
无 |
逾期提交或未达到检测要求的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
9 |
缴清学费及领取答辩材料 |
5月29日-6月1日 |
无 |
硕士答辩材料由学院(系)至学位办领取。 博士答辩材料领取方式见附件14 在职研究生缴纳学费事宜请咨询培养办黄老师(一办公楼B208,85258346) |
10 |
学院(系)组织答辩、学生向学院(系)提交学位档案 |
6月13日前 |
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在职研究生学位档案均提交学院(系)初审 |
所有学位档案学院(系)留存审查并归档 |
11 |
全日制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论文 |
6月13日前 |
提交的学位论文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式开学后补交) |
学院(系)督促并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
12 |
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
6月16日前 |
无 |
学院(系)按期组织完成 |
13 |
向学位办提交学位材料 |
6月19日前 |
1.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论文题目必须与最终定稿论文题目一致); 2.全日制学位论文2本/人; 3.全日制毕业生登记表2份/人; 4.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在职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2份/人; 5.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1本/人; 6.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在职研究生论文电子版; 7.在职研究生学员电子照片及纸质照片。 |
仔细审核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各字段的准确性; 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纸质版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 论文作者及导师应在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签字; 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院(系)都应至少保存一份。 |
14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2020年6月25日左右 |
无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15 |
1.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发放; 2.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在职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盖章返回; 3.在职研究生学位证及人事档案发放。 |
另行通知 |
无 |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位证、学位申请材料、毕业生登记表由学位办发放;在职研究生学位证由培养办发放;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毕业证由陈老师发放。 |
16 |
学位信息采集 |
2020年7月15日前 |
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内完成所有授予学位人员的基本信息填报工作 |
学术学位填报依据为《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 专业学位填报依据为《专业学位人员基本数据表》; 数据提交前务必认真审核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雷竞技在线进入
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附件2:《雷竞技在线进入
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学术学位)》
附件3:《雷竞技在线进入
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专业学位)》
附件4:《申请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登记表》(学院(系)填写)
附件5:雷竞技在线进入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6:《雷竞技在线进入
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7:《雷竞技在线进入
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
附件8:《拟答辩人员名单》(答辩前学院(系)填报)
附件9: 在职研究生培养学院(系)研究生干事联系方式
附件10: 雷竞技在线进入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11:学位论文外审评阅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12:论文版本号、水印软件及使用说明
附件13:《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召开学院(系)评定分会后学院(系)填报)
附件14: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图
附件1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图(学术学位)
附件16: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图(专业学位)
附件17:在职研究生答辩流程图(工程硕士、M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