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学位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7日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原有的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对应调整成为了交通运输、土木水利、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7个类别。日前,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下发了《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 [2019]16号)(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报送我校7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自身的发展需要,以及现有的师资配备、课程设置和生源、就业预期等实际情况。

二、各学院可参考《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与原工程硕士领域对应关系表》(附件2)进行设置。每个学院在相关的每个类别限报不多于3个专业领域,专业领域所涉及的研究范围不易过窄。

三、请各相关学院根据获得的工程类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填报《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见附件3)。并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建议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提交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建议表纸质版一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位办李老师,电话:85258352,邮箱:30147575@qq.com

附件:

1. 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 [2019]16号

2. 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与原工程硕士领域对应关系表

3. 《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9年5月2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