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理论创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我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切实提升高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加强就业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我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支持体系;构建以服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服务体系;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就业评价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一批体现毕业生就业鲜明问题导向、学院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二、课题类别及经费支持
1.2021年度就业研究课题分为“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和“专项资助一般课题”两类。
2.对获批立项课题给予专项研究经费资助,2021年择优立项重点课题3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3000元。研究经费专款专用。
三、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1.各院(系)就业工作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均可申报。
2.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鼓励就业管理人员积极申报。支持跨院联合申报。
3.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4.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课题申报人可围绕《雷竞技在线进入
毕业生就业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进行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与学院毕业生就业相关的课题名称申报。申报人填写《雷竞技在线进入
毕业生就业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2.单位审核。《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五、立项发布
1.专家评审。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2.统一发布。经专家评审确定的课题,纳入2021年度专项资助课题统一发布。
六、有关要求
1.本次研究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 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3.请各学院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郑纯,电话:85834750;电子邮箱:449787158@qq.com
4.课题验收。每个立项课题须按照申报计划完成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附件:1.雷竞技在线进入
毕业生就业课题申报指南
2.雷竞技在线进入
毕业生就业课题申请评审书
雷竞技在线进入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1月17日
雷竞技在线进入
毕业生就业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一、就业形势与政策研究
1.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研究
2.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应对机制研究
3.近三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与发展趋势研究
4.国家和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研究
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研究
6.毕业生留湘现状及其问题研究
二、就业管理与统计研究
7.就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机制研究
8.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统计内容、标准和机制研究
9.高校毕业生就业核查的过程与结果监管研究
10.大数据驱动下的就业精准帮扶机制研究
11.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研究
12.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现状与完善研究
13.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研究
14.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政策和机制研究
三、就业评价体系研究
15.教育评价改革背景下学生发展评价研究
16.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目标导向下高校就业工作评价体系研究
17.高校就业工作的分类评价机制研究
18.教育评价改革背景下用人导向评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