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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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7日 15:36  来源: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3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孤儿、 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的2023届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 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采取线上自助申报(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

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在2022819日至912日期间进行线上个人申请。

1、申请步骤

1)申报人进入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选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服务经办栏目——进入求职创业补贴模块——选择“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请”;

2)申报人在阅读完成“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3)认真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点击“提交”;

4)按“申请表打印下载”生成下载链接,复制申请表下载链接,到PC端浏览器中下载并打印成纸质《湖南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后附样表格式,以下简称《申请表》)。

5)将《申请表》及其他要求的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初审。毕业生可在“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求职创业补贴网上查询”中查看审核流程。

2、申请材料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由学校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1)《申请表》。(注:此表需填报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请信息后打印生成,其中学生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

2)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本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4)学籍证明(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学籍管理部门盖章集中出具)。

5)提供以下与补贴申报类型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果人员类别有重叠,请尽量选择证明材料准备相对简便的类别申请)。

第一类:孤儿毕业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第二类: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项材料: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须提供低保金发放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2022年低保金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2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2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三类:残疾毕业生

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提供项材料:

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

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集中出具)。

因特殊原因学校资助部门无法出具助学贷款证明的,可由本人提供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并经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第五类:特困人员毕业生

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项材料:

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家庭关系、家庭贫困的原因)。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第七类:脱贫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提供原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扶贫手册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册上没有注明与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提供盖有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扶贫系统网页截图证明(要求截图全部网页内容,含网址和系统名称)。若此截图中显示查询对象的基本信息(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申请人本人,还需提供查询对象与申请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除学籍证明和第类人员的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可由学校集中出具外,上述其他材料一并报送。

四、相关要求

(一) 做好宣传引导。该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派出专人负责,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二)加强工作监督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有举报或投诉,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经查实确有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有关学院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有序组织申报。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有序组织申报,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学院初审合格后,请在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写上“原件已核”并加盖公章,将申请表纸质版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派专人送达。

 《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用Excel制作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档发邮箱:871016025@qq.com(备注名:学院+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相关资料于914日前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综合管理科。

材料报送地址:学生活动中心A319

咨询电话:0731-85834712

附件:

1.湖南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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